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咆哮女郎柏邦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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默默如蔷薇绽放

 

文章

谁是谁的Mr Right?
过了一个热闹无比(表面)又寂寞无比(内心)的新年后,再加上老妈一直明里暗里催着要我找个男朋友后,我觉得自己确实也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因为,早已过了明媚灿烂的青春年少时代,经历过所谓的沧海桑田,所以早就对永恒的爱情提不起兴趣了。每次和小飞侠吃饭时(两个单身女性),在狼吞虎咽之时,我们总是大谈特谈男人,并总结出对待男人的三不原则:不主动,不靠近,不拒绝。
 
所以当张俊峰约我吃饭时,我真的没有拒绝。
张俊峰是江南时报的。我们公司和他们报社签了10万的广告。江南时报实在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报,但是总公司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他们惹上了官司,更要命得是,居然打输了。他们也特阴险,不但要我们赔了钱,还指定下面所有的分公司都得和他们签一年10万的广告。
 
后来我和张俊峰说,我们俩因着公司关系,是不是也可以套用那句老话,叫做:不打不相识呢?他笑着说那叫缘分。当然,这都是后话。
 
那天,张俊峰是和他们主编一起来的。老实说,那次我都没有仔细看他长什么样,就更不用说记得他穿什么衣服了。我只记得他的鞋,棕色的大头皮鞋,时下很流行的那种。很摆很酷。依稀记得好像有几个痘痘,还不知道是痘巴。
 
当时他一进门,就看到我了。(这是废话,我的办公桌在最前面,每个人进门后,都是最先看到我。)我打游戏打得正欢呢,虽然是最最无聊的竞速游戏――连连看,可是一直能吸引着好胜的我。插一句,我从来都不以好胜为荣,过于好胜可害苦了我,让我频频在爱情、生活道路上受挫。
 
我头也没抬,一直沉浸于此。直到我们主管叫我,用那种威严的带着浓重不满的声音:"韩晓默,倒两杯茶。"我才心急火燎地起身,手忙脚乱。由于心里还想着游戏 ,所以把茶倒了个十分满。把茶端到他们面前时,我微微有点颤抖,怕满杯的水不小心溢出来,弄在他们身上。
 
抬头。正好和张俊峰的眼光对上。他的眼睛在笑。我回他一笑,龇牙咧嘴。走回座位继续游戏。
 
游戏早就结束了。我当然输了。忍不住怪起他们来。而他们,尤其那个张俊峰,当然,那时我不知道他叫张俊峰。但我认识同来的主编,姓谈。人如其姓,不管和谁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能够侃侃而谈。
 
那个张俊峰居然还笑我。那个带笑的眼光,那种眼光使我想起我同学阿汤来。
 
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每个寝室门只有一把钥匙。那阵子学校门口那个配钥匙的小摊生意特别好,一是我们需要,二来是因为听说配钥匙的顾师傅技术特别好,在年少时犯下过偷偷摸摸的小错误,当然这些小错误滋生的根源是因为他过人的开锁本领。因此小摊前常常门庭若市(说雅了)。
 
大热天去排队配钥匙也够难受的,所以我和阿汤充分显示了我俩的睿智。大中午,大家都在午睡的时候,我们拎着一串钥匙去拜访传说中的顾师傅。远远地就看见他摇着芭蕉扇空闲着。我和阿汤相视一笑,彼此肯定了自己的聪明。
 
欢天喜地洋洋得意地摇摆到那里。一群男人比我们捷足先登了。"咦,怎么突然就多了几只大公鸡?你们懂不懂Lady first啊?"阿汤说这是我当时的原话。当时很凶。(晕,我那时有那么泼辣那么无理吗?)
 
配钥匙的事情我是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到了大二的时候,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般都是这样的午后),阿汤神秘地问我:"晓默,你还记得大一刚开学时在配钥匙的地方碰到的那个男生吗?"
我晕了,"哪个男生啊?那么老老早的事情,我怎么记得?"
"就是那个配钥匙的时候,你说要女士优先,然后他们就让我们先配了。"
"我哪记得啊,怎么啦,你说重点。"
"那个男生,叫钱伟。他在追我。"
"继续。"
"他说那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那怎么现在才追你?"
"那他现在才通过各种渠道才真正认识到我啊。"
"晕,那你打算接受吗?"
"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他会喜欢我。"
"你居然对自己这么自信。"我调侃她,其实我们俩从来都这么自信。
"哈哈,你没有过这种经历吗,当一个男人喜欢你,他看你的眼光是不一样的。那种眼光,会让你觉得他就是会喜欢你。"阿汤说得像真理一样。
"那是你自作多情。ZZDQ。"我哈哈笑。
"是缘分啦!"

后来他们真的谈恋爱了。是段孽缘,分手的时候闹得满城风雨,阿汤的脖子里到现在还有一条疤痕,钱伟用刀砍的。每次阿汤来我这玩,总是会抚着那条疤,轻轻地说:"我们俩真失败,那么老了就谈过一次恋爱,而且最后弄成这样。""我谈过两次好不好,只不过是跟一个人而已。"

 
以上都是追忆往事。回到那个眼光上来。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候想起阿汤说过的话。要死了,难不成,潜意识里,我也ZZDQ了,以为那种眼光,会让你觉得他会喜欢你?
 
我从来都不是自做多情的人,所以,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继续沉醉在连连看中去了。
 
这当然都只是一个开始。但我并没有意识到。两天以后,我和江南时报的一个编辑联系刊登软文的事情。她说,你在QQ里发给我吧,邮箱发太慢了。于是我加了她的QQ。她的网名叫逍遥。
 
我和逍遥居然很投缘,后来才知道她是有"预谋"的。我们在QQ里除了聊工作外,还聊其他的。突然有一次,她问我:"听说你长得很漂亮。"
我一愣,哦,我的魅力居然这么大,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而且还是同性这样夸我,我心里乐开了花,但是,表面上我当然不能如此表现,我故作扭捏状:"不是啊,你又没有见过我。我长得很不好看的。"啧啧,一听就是没有品味的人说的违背良心的话。
 
那头没有声音了。呃,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本来以为她会继续对于我的容貌进行一番称赞。而她居然没有下文了。我好生失望。
 
大概过了有两三个小时,她又突然发过来:"不会吧,我同事见过你,回来说你是一个大美女啊。"
"呵呵,不是吧,他会不会搞错人了。"说这虚伪话时,我突然想到有两次那个每次都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谈主编来我们公司时,我的好友小飞侠正好也在,她确实是个大美女,在杂志社,她在媒体圈可是顶顶有名的大美女,且口碑满分,因为她从来不卖笑卖肉。原来,逍遥口中的大美女是她!!这次我真的是自作多情了。丢人啊!
 
我真TMD不爽,但也只能实话实说:"哦,你说的是我一个美女同学,是你们谈主编看上她了吧。"
"不是啊,谈主编可是结了婚的人,说话要小心点哦。^_^。"
"哦,不好意思了,那是谁。"
"是有一次和谈主编一起来的那个小伙子。"
 
我终于想起来了,是那个带笑的眼光。我感觉我的自信失而复得了(臭美了一下)。
我飞快地打出一行字:"哦,我想起来,是他,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是不是?"
"呵呵,是啊。我们市场部的同事。"
 
哈哈,那个眼光。阿汤说得没错,是会有这样一种的男人眼光,让你觉得他会喜欢你,而我,也没有ZZDQ。
 
当然那个小伙子就是张俊峰。接下来的事情也是理所当然了。他加了我的QQ和MSN,我们聊得非常起劲。
 
老实说,我很少能和一个陌生男人聊得如此尽兴,那为甚么他就例外呢?我总结了两点,一是他在这个时刻出现,满足了我的需要,二是因为他是江南时报的,我这人的确是有点市侩和庸俗,我总觉得在媒体工作是个很体面的工作,应该是很有品味和生活情趣的人。
 
自从我不再和初恋,即大家熟悉的顾毛毛纠缠后,我觉得我对男人甜言蜜语和殷勤讨好的免疫力已经到了一个无以伦比的境界,甚至是,只要哪个追我的男人叫我一声宝贝,我就能掉一地鸡皮疙瘩,然后马上逐之出局。可是,当张俊峰叫我小宝时我却乐于接受,而且他第一次叫我时我的心一阵痛,眼睛有点潮湿。
 
当然这不是我煽情,是因为顾毛毛。众所周知的顾毛毛以前叫我小宝,而不是什么宝宝,贝贝,宝贝什么的。我一直以为全世界只有这个男人会这样叫我,如此甜腻。可是,日落日升,以前叫我小宝的男人现在称呼我为"那个女疯子",而一面之缘的张俊峰却甜腻地叫我小宝。
 
这个叫我小宝的男人。我居然开始想到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而我的同事们说我一天里起码有十次会莫名地偷笑,像个傻子。哈哈,我当然知道我是为谁而傻。虽然我觉得有这样愉快的心情实在是为时过早了,但是我知道,韩晓默的第二春要来了。
 
我们当然不会满足于键盘上的交流,我们互留了手机号码。他说:"以后每天下班后都给你发消息。"
我说:"好啊,正好我每个月的短信包月都用不掉呢。"
这两句话,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典型,可是,哪一段爱情的初始不是如此呢?
 
于是我们每天发消息,天南地北地地聊天。我发现,他和他们那个谈主编同样能侃。在我们算是认识的第7天,我告诉他,其实我的手机接电话不要钱的。23:34分,他给我打了电话。他的声音一点都不充满磁性也不性感,但却非常好听。他叫我小宝,唱歌给我听,说笑话逗我。(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好像我第一次恋爱时也做过这样的傻事。)
 
不管是傻事还是什么都好,我只知道,我终于开始不寂寞了。以前枕边除了骗我掉泪的言情小说就是以前顾毛毛写给我的那些信。自从和他分手后,我常常在夜深人静孤寂的夜里醒来,然后一遍一遍地看他曾经给我写的那些热情洋溢信誓旦旦的情书,泪流满面。而现在,我每天晚上握着手机带着甜美的微笑沉沉地睡去,似乎在梦里,也能看到明媚灿烂的阳光。而这个给我阳光的男人,就是只和我见过一面的张俊峰。
 
那天他约我吃饭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MSN上,他问我:"是一个人住还是和别人合租的?"
我说:"和一女孩一起住的,她还在上学。我好羡慕她。"
"羡慕?为甚么呢?"
"她有热闹丰富的校园生活,每天都精力充沛。而我天天就两点一线,除了公司就家里。"
"那我约会你好不好?让你的生活也变得有点色彩。"他是会趁热打铁的。
我该怎么说呢,如果直接说好未免太没有女孩子家应有的矜持了吧。你们看,我这人就是如此虚伪,关键时刻就装小女人样。
但是我想起了三不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不拒绝。于是,我发过去:"哈哈哈,约会太正式了,一起吃了饭倒可以考虑一下啦。^_^"
"呵呵,好啊,这个周六晚上,那就这么说定了。"
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俩的第一顿饭就这样被我"愿挨"来的。
 
是在"普罗旺斯"里吃的。这是一家非常有个性的西餐厅。
我曾和小飞侠说过,第一次和男人出去吃饭,一定要去西餐厅,这样才有浪漫气氛和高雅情调,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你不用吃对方口水。我说这话的时候把小飞侠逗得直乐。尔后我又说,千万不能去吃什么火锅,不但吃得满脸油光,妆容全卸,而且两双沾满口水的筷头在一个锅里涮来涮去,你说多恶心。小飞侠笑得喷茶,哈哈,这就是我一贯的说话风格。
 
所以当张俊峰问我去哪里吃饭时,我就选在普罗旺斯。在彼得·梅尔的笔下"普罗旺斯"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名称,更代表了一种简单无忧、轻松慵懒的生活方式,一种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的闲适意境。既然普罗旺斯代表如此优美的意境,当然会成为我的首选。
 
别笑我装小资,我确实是以一种非常优雅的姿态进入餐厅,点了香柠芝士鸡、曼特宁、提拉米苏等。我觉得菜肴特别可口,甜点特别香甜。这是心情大好的缘故吧。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点红酒,因为张俊峰曾和我说过,他不能喝酒,一喝就皮肤过敏。虽然我总觉得不能喝酒的男人缺少点味道,但是并不能影响我对他的好感。呵呵,我承认,这是第二个能让我产生好感的人。一般而言,当然只是对于我自己,能让我有好感的人,最后总是会慢慢喜欢上他,如果有机会,则会升华到爱。
 
席间交谈的都是废话。原谅我只谈过一次恋爱,那场高中时萌发的早恋没有教我男女第一次约会时应该说些什么话题。因为那时我和顾毛毛所有的话题都是彼此相熟的同学和老师,所以我不知道初初约会的男女们在席间是不是都会像我们这样,从大学生活谈起,然后谈到办公室里的趣事。不是我吹牛,其实我是个睿智的人,不管是同事间聚餐还是朋友间的聚会,我都是能活跃席间气氛的主旋律,常常妙语连珠。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和张俊峰之间的对话中却没有一处能体现我幽默的闪光点,不过还好,至少交谈甚欢。后来,小飞侠告诉我:"那是因为你对他有那么一点在乎,女人一旦开始在乎男人,就要收敛成淑女了。"
 
实在应该感谢那个夜晚的满天星光和姑苏城的潋滟水光。我们吃完饭走出来,店门前即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水面上倒映着满天的星星,波光莹莹,周边美丽的夜景也达到了极致。若不是在姑苏,那会有这等美景。是啊,很少有一个城市的市中心会有纵横交错的小河,很少有一个城市的市中心的高楼不允许超过五层。因着这个古城的特殊,我们才有幸能不必抬头就能看到满天星光,而且水波里的星光,更是有种特别的美。
 
"今夜的星光真美,我们再走走如何,正好散步有利于消化。"张俊峰笑眯眯地看着我,但我能听出他话语中略微的紧张。
既然他说出了我心中所想,如果再装淑女矜持才是最大的笨蛋呢。我微笑地点头,低下脸掩饰心中的得意和满足。
 

在途中,我和他会不经意地碰到彼此的手臂,每每此时,我们会相视而笑。大概有十五次这样的碰触后,他涨红了脸抓了我的手。一点也没错,不是牵,而是抓。在我毫无意识之下,只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直接撞向我那冰凉的手,同样冰凉。我都有点懵了。一点都不夸张,五秒钟之后我才清醒过来。如果是电影特写,肯定是这样:男主角满脸通红,女主角双眼愣在前方,全身通电,然后像羊癫疯一样地抽搐一番,然后停止在那。我抬头看他,对上他的眼光,两个人的脸都像喝多了酒一样。我真是惊诧自己还能有那种第一次看到顾毛毛情书里"我爱你"时的心跳。不行了不行了,全身的血都往脑门里涌了,我要激动得脑溢血了。

 

我想张俊峰也一定如此。接下来他是不是要。。。然后说那三个字?

是的,他是说了三个字:"手好冷!"

我晕,是我的手还是你的手啊。如果是说我的手,还可以接受,如果是说自己的手,难道抓我手是为了取暖吗,我一定会一拳抡过去,去他妈的淑女形象。当然这些话只是在我心中过滤了一遍。

"小宝,你的手好冷,插我口袋里暖暖吧。"他抓着我的手往他口袋里塞。

 

我笑了,虽然不是我期盼的三个字,可是,却让我温暖得眼眶湿润。别说我易被感动,自己喜欢的人只要说一句好听的,就足以你感动到涕泪哗哗了。

以前顾毛毛经常对我大吼大叫惯了,有一天他突然主动发消息给我说:"老婆,你猜我在干吗?"

我一下激动得不行,回了一连串的字过去:"A.看电视B.打游戏C.洗澡D.洗衣服E.拿着手机发笑。。。"

他回了:"哈哈,全错,我在拉屎。"

可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他也就只有在拉屎最最无赖和龌龊的时候想到我。

我感激万分地发过去:"老公,我发现今天你对我好好哦。"

顾毛毛一头雾水,其实换了任何人都是会搞不清状况,他说:"怎么说。"
"你今天都主动发消息给我,而且没有对我大吼大叫。"现在想来,自己真的是好容易满足。

难怪他后来回发:"没有啊,只要你乖,我一直会这样对你啊。"

好在我后来没有他想要的一直乖,否则我就一直只能在他拉屎的时候被他想起,思念里混着屎尿的臭味。这真是万幸。

我们继续散步,我感动着。两双冰凉的手窝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迅速升温。当时,同时升温的,还有我们俩的感觉。

在初恋般的窃喜中,他把我送回了家。这个良好的开端,奠定了我们以后的友好交往。 
后来张俊峰开始常常找借口来我们公司,有时是送样报,有时是送策划稿,来的时候带一瓶光明酸奶给我。从我公司到他公司他每次要开半个小时的车才能达到。
我的同事们开始笑他:"是不是我们这里的美女特别多,所以不辞辛苦地跑来跑去啊?"
他笑着说:"是你们公司的纯净水特别甘甜,吸引着我呢。"他一直念念不忘我给他倒的第一杯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幸福来得太快,虽然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但是我却有点双脚离地的不踏实不真切感。我怕这是一场华丽的梦境,醒来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我不敢告诉小飞侠韩晓默的第二春已经来了。
她有时会说要把他们杂志社某某有才之人介绍给我,但我总是不要,然后说:"宁可高傲地发霉,决不委屈地恋爱。"
她就会笑骂我:"你眼光这么高,以后嫁不出去啦。"
"我哪有高,我只是不甘心找一个比顾毛毛的差的。我一会要找个比他好的,过的比他幸福,我才会觉得对得起自己。"从前我总是这么说。
"你这么想一点意思都没有,即使你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心里还爱着他,就是你嫁给比尔盖茨也还是不会比他幸福,你的心魔还是不会让你好受的。你还是爱着顾毛毛的吧。"
"不爱,我只是想证明给他看,我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差,我的身价还是很高的。"我完全明白小飞侠的意思,可是我的确无法战胜自己。
"如果你真不爱他了,何必再去在乎他对你的感觉呢!你应该把他完全抛开,让他丝毫不影响你的生活尤其是爱情,你找什么样的男人和他有什么搭界呢。"
"那我应该找什么样的男人呢?"
"或者有才或者有钱,且未婚。其他都是次要的。"小飞侠非常实在。她放弃了对他千依百顺的在外地的初恋男友,选择了会送她CHANEL香水的北欧男人(一丹麦风格家居店――北欧风情的店长,故如此称他)。
之所以她放弃初恋,她给我的理由是这样:"我不希望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曾经是校花的我已经是皱纹横生、面色焦黄、衣服拖沓、满口徐普(徐州普通话)的庸俗的中年妇女。而你们都是流光溢彩、婀娜多姿的,我要自卑死的。"
我们都想在二十年后荣归故校,所以,我们有权选择多金的男人。也许是真的,情字的分量远远比不过一个钱字。
 
以前我总是会答应着小飞侠和她口中所谓有才有钱的人进行三人饭局,饭后擦擦嘴就走人。可是最近,我总是拒绝着她。如此聪明的她,当然会感觉不对劲,一个劲地追问我怎么啦。我以工作忙为由。
你们不要说我我有了异性没有人性,我是不想到处去说:"啊,你知道吗,我韩晓默又开始恋爱了。"因为,幸福是不应该拿来炫耀天下的。炫耀了,也许便会破灭。就像我以前,常常拿着我的顾毛毛到处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顾毛毛,即使只是一面之交的。到最后,往往很多人对我的印象不深刻,却对我口中那个生动的顾毛毛形象的印象比较深刻。可是,你看,太过炫耀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现在,我是如此小心翼翼地如宝贝着稀世珍宝一样地隐藏着我的新恋情,我怕它再一次消失。
 
可是,不久小飞侠就知道了。
那天她来我们公司玩,和我们主管――吴凌晨相谈甚欢。吴是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有房有车,又是本地人,长得也很帅且有品味,不似那些庸俗的领导整天西装革履但会让人想起"衣冠禽兽"的字眼来。吴凌晨最钟爱的品牌是杰克琼斯,最看不起那些年纪轻轻就把什么鳄鱼啦金利来啦整套整套往身上加的如乡下暴发户。这点和我和小飞侠观点一样,我们把那些鳄鱼族们称之为土财主。
 
相谈甚欢中,小飞侠居然脱口而出:"韩晓默,你就和你们主管谈谈么好了。人家好歹也是小资人士。"
"不要胡说,她已经有了痴情追求者了。"吴凌晨就怕美女误会而错失机会,居然也脱口而出。
只有我,在他们的对话中一惊一咋。
"啊,是谁?"小飞侠本来就感觉不对劲,经吴一说马上来了兴趣。
"这个,这个,我不好说啊。"吴看到我正瞪着他。
"你走开――"小飞侠一下把我打到一边去了。
"不好意思啊,韩晓默。"吴凌晨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就开始添油加醋地向美女一一汇报了,那可比向老总汇报工作起劲得多了去了。
 
于是,至此,韩晓默的第二春完全浮出水面了。小飞侠说:"为了庆祝我们晓默找到男人,今晚我们一起去天府之乐为她开个告别单身的FB会。"天哪,我不但被他们当成话题,还要掏钱请客吃饭。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单身呢。
 
也是要感谢那顿晚饭的,改变了我在办公室的的地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饭席间我们说的富有韩氏特色话语让他笑弯了腰,总之从那以后,吴凌晨开始对我委以重任了。
 
后来吴凌晨跟我说:"韩晓默,没想到你真的很幽默的,以前我以为你只会玩游戏。"
"部长,你这是损我吧。"
"没有没有,真觉得你的话很有意思。"
那天吃饭我们仨都是妙语连珠型的。真的,有时候对话也就像下棋一样,只有棋逢对手才能崩击出无穷乐趣来。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很快地过去了。我和张俊峰之间慢慢稳定了。他每天早上开个车穿越整个苏州城(他住南环,我住北环)来陪我吃早饭,完了以后把我送到公司,然后再穿越半个苏州城去上班。每天他都得六点钟就起来。说实在的,我也不想他天天来,因为我每天也都得六点半就起来做早饭。他每天这样来来回回的行程是45公里。
 
我们从来不吵架,每天的生活按部就班。我开始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以前和顾毛毛在一起的时候,从刚开始在一起,就每天要闹一次别扭,我尽情地撒娇,尽情地无理取闹,然后两人翻脸,又和好,比吵架前更好。我说吵架是感情的升华剂。可是吵多了也伤感情,慢慢我俩的感情就被吵得体无完肤了,然后他厌倦了。可是要是从来不吵架的感情呢,就永远如一摊死水,停步不前。
小飞侠说我应该知足了。很少有人会每天不厌其烦地开45公里 ,只为了和你吃个早饭的。你真是找抽,好好地想吵架。
 
好在,还是每天都有人陪我逗嘴的。在办公室里,我和吴凌晨越来越喜欢彼此调侃,以此为乐。我称他为少女少妇少奶杀手,他说我是十恶不赦。我说他不应该在公司说苏州话,他说我普通话不标准还整天唧唧喳喳。后来他就教我说儿化音,他说:"来,跟我说,蝴蝶,一碗,小鱼。"
我卷着舌头:"蝴蝶儿,一碗儿,小鱼儿。"
"笨啊,是蝴蝶,一碗,小鱼。"
"对啊,我说的不也是蝴蝶儿,一碗儿,小鱼儿吗?"
"晕,我服了你了。"
整个办公室的人哄堂大笑。这真是一种乐趣,枯燥单调的办公室生活因此变得非常精彩,对于我而言,是妙不可言。
 
我感冒了,咳嗽咳得厉害,咳的声音让人揪心。吴凌晨说:"得了,看你一个人在这里无亲无故的,放你半天假,去医院挂个水吧。"
"不用你可怜的,我咳啊咳啊咳习惯了。"
"你少来了,走吧,我送你去医院。"
头一次,我乖乖地听从了他的话,跟他上了车。呵呵,其实我心里就巴不得这样呢,还有小车送,爽歪歪啦!
 
路上,张俊峰打电话给我,晚上来接我吃饭。
我装可怜兮兮:"不行啊,我要去医院挂水了。"
"那我来接你去,晚上一块吃饭。"
"我已经在吴凌晨车上了,你到医院来吧。"
"好,等我。"
 
到了医院,吴凌晨带我挂了号,帮我拿了药,什么都弄好了。
我说:"你走吧,我没事的,反正一会张要来的。"
"那我等他来了再走吧。"
"随便你了,还是第一次见你对我这么好呢。"
"不是吧,我一直对下属是关心倍致的。"
"你?切,是啊,除了我这个下属。"
"那是因为没有一个下属会像你一样常常对领导出言不逊的。"
"我晕,是你每次先逗我的好不好?"
......
一直在聊天,半瓶水挂完了都不知不觉。
 
可是,张俊峰还没来,电话倒来了:"不好意思,小宝,我临时有个会议,不能来陪你了,等你挂完水来接你去吃饭好吗?"
我一句话没说,咚地一下就把手机给挂上了。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发脾气。我想,终于可以感情升温了。
 
吴凌晨莫名地看着我偷笑的脸,很不解地问:"你应该是愤怒还不是在这偷着乐吧?"
"呵呵,你不懂,我自有我的打算,我等着他来哄我呢。"
"唉,小女人啊。"
"小女人就小女人,我乐意。"
 
可是,真的没有想到,他居然到了我挂完水后半小时也没有来,连电话都没有。我当然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带着有点郁闷的心情,但是不伤心(非常奇怪居然不伤心,如果是顾毛毛对我这样,我肯定是哭得大雨滂沱了)。
 
我坐着吴凌晨车跟着他去吃饭了。当然不是什么"普罗旺斯"餐厅,是老妈子火锅,两双沾满口水的筷头在一个锅里涮来涮去的那种。可是,我一点都不介意。
 
晚上回到家,居然看到张俊峰的车停在我们楼下。他看到我,非常着急地问:"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
"去和同事吃饭了。"
"哦,我后来打你电话你关机了。喏,这是我给你买的消夜。"
我本来想发发小脾气,撒撒无理娇,可是突然就没了兴趣,觉得好烦,为什么会有一个人这样对我,而不是像顾毛毛一样,大吼大叫来显示对我关心:"你和哪个野男人去约会了,几天不管你就不得了了......",我多么怀念顾毛毛的大嗓门,多么怀念顾毛毛对我无穷大的霸占欲。为什么张俊峰每次对我都是温温吞吞的,难道苏州男人就是如此吗,没有太多的激情可以释放给我。可是,亲爱的张俊峰,你知道吗,我一个人已经孤寂了好久好久,我渴望被激情再一次燃烧。
 
我不理他,转身就上楼。他匆忙跟在我身后。我偷偷地做思想斗争,这么晚了,让他进门会不会发生一些什么,如果真发生,我应该顺从还是故作挣扎。靠,我不禁骂自己,你是不是多久没尝过男人了,闷骚得慌啊。
 
我不是,我当然不是。我只委身过顾毛毛。不是因为清高或者是洁癖,本来女人就如此,要有爱才能有性,不是吗?(风骚女子除外)而我不知道对张俊峰有没有爱。
 
两个人头碰头把消夜吃了,开始看电视。他搂着我,两个人都不说话,放的是最无聊的夜间新闻,哪家的狗咬伤了人,哪家的人偷走了别人的狗,不过如此,没有江苏台的新闻精彩,我看得呵欠连连。
 
"想睡了吗?"
"是啊,明天还得去上班。"我打着呵欠。
"那快去洗澡吧。"
我站起来去浴室。他怎么不说那我走了,而说快去洗澡。要命了,他该不会是今晚要留下了吧。我居然有点脸红,还有点紧张。一个澡洗了有一个小时才出来。
 
他见我出来了,似乎松了一口气:"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你煤气中毒了。"爱怜地为我抚开眼前的头发。
我紧张地抬眼看他。接下来我该说什么。
还不如什么都不说,我直接就往卧室走。
他叫住我:"小宝。"
"呃?"
"过来。"
我听话地走过去。
"让我亲亲你。"他在我的脸上亲一下,然后是唇,蜻蜓戏水。"晚安。"
"呃,呃,晚安。"我竟然有点口吃了,实在是太吃惊了。
他开门就走了。那时是晚上12点多了。我隔壁的室友早就睡熟了。
 
第二天和小飞侠吃饭的时候说起这事情。小飞侠笑歪了嘴:"天哪,真看不出来,现在做媒体的还有这么君子的人。"
"你别笑了。你说他是不是不正常啊。"
"不,不,不,不是他不正常,是你自己的问题,是你让人不来劲。"然后飞快地瞄了一下我的胸脯。
"你要死了,居然开我玩笑。"
"哈哈哈哈哈。"
"不和你说笑,说真的呢。你说啊奇怪啦。"
"我说你也真是的,人家君子也怀疑啊,难道你希望他看到你就豺狼一样扑向你?"
"不希望。"
"那就对了,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你,会尊重你,而不是只想着和你做爱。"
 
是吗?我想起顾毛毛,如果照那样的理论,我真的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因为他只是想着和我做这种男娼女盗苟且之事,且每次都心急火燎。想到这里,我好伤心。顿时对张俊峰充满了感激之情,能被一个人这样尊重的爱着,我觉得好幸福。
 
而且,他从来不问我的过去。当然我也从来不会问他。首先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过去,而我自觉聪明,不愿意去吃那些陈年旧醋,而且还掉身价。第二我也知道,自己并非一张白纸,不能要求别人未涉江湖,更何况我总觉得有过人生阅历的男人才会比较稳重。
而他不问我,不去追究,或许是因为尊重我,或许是不想让我回想过去。
 
可是我还是常常想起顾毛毛,我在想他身边是否已经有了新的面孔,是否会幸福。虽然想,但并不想回到和他在一起的那些生活里去。所以,当可以出差去南京的时候,我第一反映就是要和他见面了。
 
可是我想起有一次出差去南京,我打电话给顾毛毛,真的是没想怎么样,只是想一起吃顿饭,我是个怀旧的人嘛。可是他收到我消息后,居然把手机小灵通全关了。我真的是很难过,后来回来后好伤心好伤心,写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有时候想不通,为什么分了手的男女就会变成陌生人或者是敌人。我蹲在曾经我们住过的小区门口嚎啕大哭打电话给小飞侠。
小飞侠问我:"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也许不爱。我不是想再回到他身边,我一个人生活要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快乐的多。"
"那你想向他显示你的快乐?"
"不是。"
小飞侠说:"女人去找旧情人,通常只有两个目的。她要来找他上床,报复现在对她不好的那个男人。或者,她现在很幸福,要来向他炫耀。你什么都不是,去找他干吗呢?"我听了她的话,擦干眼泪,独自去逛了湖南路,然后回酒店。

自从有了张俊峰,我去南京后就不会再想去找顾毛毛。当然也是因为那一次他的关机。 

有一次说到彼此喜欢的城市。我说我喜欢上海。张俊峰说也是,还有苏州,最不喜欢南京。我一惊,居然和我一样。我问他:"为甚么?"

他停了一停,似有犹豫,最后还是说了:"我以前女朋友去了南京工作,后来在那边就不回来了,在那重新找了个男朋友。"

这是我从来都不知道的。他那从来不说我从来不问的昨天。

我笑了:"我也是。"

"一样的经历吗?"

"不是,我也不喜欢南京。我以前男朋友在那里。"

彼此都无语了。原来我们的内心深处都还藏有一个人。我突然觉得很释然,这样很好,真的,我们的爱,虽然中间有条隙缝没有完全合拢,但是,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最令人期待的。

我决定,以后要好好地去爱他,只为了我们曾经的爱情都遗失在南京,既然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就要好好珍惜和相爱了。

我对他说:"我们以后好好过,过得比他们都好,好不好。然后忘记他们,我们只在乎我们彼此好不好?"

他用力地点头,拥住我。

我想到此我应该打住了,在此期间,我曾动摇过,我曾想过或许能说会道逗我开心的吴凌晨会更适合我,我曾经觉得除了我那亲爱的顾毛毛,我不会再去谈恋爱了。 

可是外面的阳光这么灿烂,我拉着张俊峰的手,第一次,主动地说:"今天我们去苏州乐园。"

(完)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4月19日, 星期二 14:35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谁是谁的Mr Right?
过了一个热闹无比(表面)又寂寞无比(内心)的新年后,再加上老妈一直明里暗里催着要我找个男朋友后,我觉得自己确实也该考虑一下自己的终身大事了。因为,早已过了明媚灿烂的青春年少时代,经历过所谓的沧海桑田,所以早就对永恒的爱情提不起兴趣了。每次和小飞侠吃饭时(两个单身女性),在狼吞虎咽之时,我们总是大谈特谈男人,并总结出对待男人的三不原则:不主动,不靠近,不拒绝。
 
所以当张俊峰约我吃饭时,我真的没有拒绝。
张俊峰是江南时报的。我们公司和他们报社签了10万的广告。江南时报实在是个上不了台面的小报,但是总公司不知道为什么会和他们惹上了官司,更要命得是,居然打输了。他们也特阴险,不但要我们赔了钱,还指定下面所有的分公司都得和他们签一年10万的广告。
 
后来我和张俊峰说,我们俩因着公司关系,是不是也可以套用那句老话,叫做:不打不相识呢?他笑着说那叫缘分。当然,这都是后话。
 
那天,张俊峰是和他们主编一起来的。老实说,那次我都没有仔细看他长什么样,就更不用说记得他穿什么衣服了。我只记得他的鞋,棕色的大头皮鞋,时下很流行的那种。很摆很酷。依稀记得好像有几个痘痘,还不知道是痘巴。
 
当时他一进门,就看到我了。(这是废话,我的办公桌在最前面,每个人进门后,都是最先看到我。)我打游戏打得正欢呢,虽然是最最无聊的竞速游戏――连连看,可是一直能吸引着好胜的我。插一句,我从来都不以好胜为荣,过于好胜可害苦了我,让我频频在爱情、生活道路上受挫。
 
我头也没抬,一直沉浸于此。直到我们主管叫我,用那种威严的带着浓重不满的声音:"韩晓默,倒两杯茶。"我才心急火燎地起身,手忙脚乱。由于心里还想着游戏 ,所以把茶倒了个十分满。把茶端到他们面前时,我微微有点颤抖,怕满杯的水不小心溢出来,弄在他们身上。
 
抬头。正好和张俊峰的眼光对上。他的眼睛在笑。我回他一笑,龇牙咧嘴。走回座位继续游戏。
 
游戏早就结束了。我当然输了。忍不住怪起他们来。而他们,尤其那个张俊峰,当然,那时我不知道他叫张俊峰。但我认识同来的主编,姓谈。人如其姓,不管和谁不管是什么话题,都能够侃侃而谈。
 
那个张俊峰居然还笑我。那个带笑的眼光,那种眼光使我想起我同学阿汤来。
 
大一刚开学的时候,每个寝室门只有一把钥匙。那阵子学校门口那个配钥匙的小摊生意特别好,一是我们需要,二来是因为听说配钥匙的顾师傅技术特别好,在年少时犯下过偷偷摸摸的小错误,当然这些小错误滋生的根源是因为他过人的开锁本领。因此小摊前常常门庭若市(说雅了)。
 
大热天去排队配钥匙也够难受的,所以我和阿汤充分显示了我俩的睿智。大中午,大家都在午睡的时候,我们拎着一串钥匙去拜访传说中的顾师傅。远远地就看见他摇着芭蕉扇空闲着。我和阿汤相视一笑,彼此肯定了自己的聪明。
 
欢天喜地洋洋得意地摇摆到那里。一群男人比我们捷足先登了。"咦,怎么突然就多了几只大公鸡?你们懂不懂Lady first啊?"阿汤说这是我当时的原话。当时很凶。(晕,我那时有那么泼辣那么无理吗?)
 
配钥匙的事情我是忘得一干二净。但是到了大二的时候,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一般都是这样的午后),阿汤神秘地问我:"晓默,你还记得大一刚开学时在配钥匙的地方碰到的那个男生吗?"
我晕了,"哪个男生啊?那么老老早的事情,我怎么记得?"
"就是那个配钥匙的时候,你说要女士优先,然后他们就让我们先配了。"
"我哪记得啊,怎么啦,你说重点。"
"那个男生,叫钱伟。他在追我。"
"继续。"
"他说那时候就对我一见钟情了。"
"那怎么现在才追你?"
"那他现在才通过各种渠道才真正认识到我啊。"
"晕,那你打算接受吗?"
"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他会喜欢我。"
"你居然对自己这么自信。"我调侃她,其实我们俩从来都这么自信。
"哈哈,你没有过这种经历吗,当一个男人喜欢你,他看你的眼光是不一样的。那种眼光,会让你觉得他就是会喜欢你。"阿汤说得像真理一样。
"那是你自作多情。ZZDQ。"我哈哈笑。
"是缘分啦!"

后来他们真的谈恋爱了。是段孽缘,分手的时候闹得满城风雨,阿汤的脖子里到现在还有一条疤痕,钱伟用刀砍的。每次阿汤来我这玩,总是会抚着那条疤,轻轻地说:"我们俩真失败,那么老了就谈过一次恋爱,而且最后弄成这样。""我谈过两次好不好,只不过是跟一个人而已。"

 
以上都是追忆往事。回到那个眼光上来。不知道为什么,会在那个时候想起阿汤说过的话。要死了,难不成,潜意识里,我也ZZDQ了,以为那种眼光,会让你觉得他会喜欢你?
 
我从来都不是自做多情的人,所以,这个念头只是一闪而过。我继续沉醉在连连看中去了。
 
这当然都只是一个开始。但我并没有意识到。两天以后,我和江南时报的一个编辑联系刊登软文的事情。她说,你在QQ里发给我吧,邮箱发太慢了。于是我加了她的QQ。她的网名叫逍遥。
 
我和逍遥居然很投缘,后来才知道她是有"预谋"的。我们在QQ里除了聊工作外,还聊其他的。突然有一次,她问我:"听说你长得很漂亮。"
我一愣,哦,我的魅力居然这么大,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而且还是同性这样夸我,我心里乐开了花,但是,表面上我当然不能如此表现,我故作扭捏状:"不是啊,你又没有见过我。我长得很不好看的。"啧啧,一听就是没有品味的人说的违背良心的话。
 
那头没有声音了。呃,真是出乎我意料之外。我本来以为她会继续对于我的容貌进行一番称赞。而她居然没有下文了。我好生失望。
 
大概过了有两三个小时,她又突然发过来:"不会吧,我同事见过你,回来说你是一个大美女啊。"
"呵呵,不是吧,他会不会搞错人了。"说这虚伪话时,我突然想到有两次那个每次都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谈主编来我们公司时,我的好友小飞侠正好也在,她确实是个大美女,在杂志社,她在媒体圈可是顶顶有名的大美女,且口碑满分,因为她从来不卖笑卖肉。原来,逍遥口中的大美女是她!!这次我真的是自作多情了。丢人啊!
 
我真TMD不爽,但也只能实话实说:"哦,你说的是我一个美女同学,是你们谈主编看上她了吧。"
"不是啊,谈主编可是结了婚的人,说话要小心点哦。^_^。"
"哦,不好意思了,那是谁。"
"是有一次和谈主编一起来的那个小伙子。"
 
我终于想起来了,是那个带笑的眼光。我感觉我的自信失而复得了(臭美了一下)。
我飞快地打出一行字:"哦,我想起来,是他,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是不是?"
"呵呵,是啊。我们市场部的同事。"
 
哈哈,那个眼光。阿汤说得没错,是会有这样一种的男人眼光,让你觉得他会喜欢你,而我,也没有ZZDQ。
 
当然那个小伙子就是张俊峰。接下来的事情也是理所当然了。他加了我的QQ和MSN,我们聊得非常起劲。
 
老实说,我很少能和一个陌生男人聊得如此尽兴,那为甚么他就例外呢?我总结了两点,一是他在这个时刻出现,满足了我的需要,二是因为他是江南时报的,我这人的确是有点市侩和庸俗,我总觉得在媒体工作是个很体面的工作,应该是很有品味和生活情趣的人。
 
自从我不再和初恋,即大家熟悉的顾毛毛纠缠后,我觉得我对男人甜言蜜语和殷勤讨好的免疫力已经到了一个无以伦比的境界,甚至是,只要哪个追我的男人叫我一声宝贝,我就能掉一地鸡皮疙瘩,然后马上逐之出局。可是,当张俊峰叫我小宝时我却乐于接受,而且他第一次叫我时我的心一阵痛,眼睛有点潮湿。
 
当然这不是我煽情,是因为顾毛毛。众所周知的顾毛毛以前叫我小宝,而不是什么宝宝,贝贝,宝贝什么的。我一直以为全世界只有这个男人会这样叫我,如此甜腻。可是,日落日升,以前叫我小宝的男人现在称呼我为"那个女疯子",而一面之缘的张俊峰却甜腻地叫我小宝。
 
这个叫我小宝的男人。我居然开始想到他嘴角就忍不住上扬,而我的同事们说我一天里起码有十次会莫名地偷笑,像个傻子。哈哈,我当然知道我是为谁而傻。虽然我觉得有这样愉快的心情实在是为时过早了,但是我知道,韩晓默的第二春要来了。
 
我们当然不会满足于键盘上的交流,我们互留了手机号码。他说:"以后每天下班后都给你发消息。"
我说:"好啊,正好我每个月的短信包月都用不掉呢。"
这两句话,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典型,可是,哪一段爱情的初始不是如此呢?
 
于是我们每天发消息,天南地北地地聊天。我发现,他和他们那个谈主编同样能侃。在我们算是认识的第7天,我告诉他,其实我的手机接电话不要钱的。23:34分,他给我打了电话。他的声音一点都不充满磁性也不性感,但却非常好听。他叫我小宝,唱歌给我听,说笑话逗我。(是不是都是这样的?好像我第一次恋爱时也做过这样的傻事。)
 
不管是傻事还是什么都好,我只知道,我终于开始不寂寞了。以前枕边除了骗我掉泪的言情小说就是以前顾毛毛写给我的那些信。自从和他分手后,我常常在夜深人静孤寂的夜里醒来,然后一遍一遍地看他曾经给我写的那些热情洋溢信誓旦旦的情书,泪流满面。而现在,我每天晚上握着手机带着甜美的微笑沉沉地睡去,似乎在梦里,也能看到明媚灿烂的阳光。而这个给我阳光的男人,就是只和我见过一面的张俊峰。
 
那天他约我吃饭的情况是这样的:
在MSN上,他问我:"是一个人住还是和别人合租的?"
我说:"和一女孩一起住的,她还在上学。我好羡慕她。"
"羡慕?为甚么呢?"
"她有热闹丰富的校园生活,每天都精力充沛。而我天天就两点一线,除了公司就家里。"
"那我约会你好不好?让你的生活也变得有点色彩。"他是会趁热打铁的。
我该怎么说呢,如果直接说好未免太没有女孩子家应有的矜持了吧。你们看,我这人就是如此虚伪,关键时刻就装小女人样。
但是我想起了三不原则,其中有一条就是不拒绝。于是,我发过去:"哈哈哈,约会太正式了,一起吃了饭倒可以考虑一下啦。^_^"
"呵呵,好啊,这个周六晚上,那就这么说定了。"
就这么说定了,我们俩的第一顿饭就这样被我"愿挨"来的。
 
是在"普罗旺斯"里吃的。这是一家非常有个性的西餐厅。
我曾和小飞侠说过,第一次和男人出去吃饭,一定要去西餐厅,这样才有浪漫气氛和高雅情调,而且最重要的一点,你不用吃对方口水。我说这话的时候把小飞侠逗得直乐。尔后我又说,千万不能去吃什么火锅,不但吃得满脸油光,妆容全卸,而且两双沾满口水的筷头在一个锅里涮来涮去,你说多恶心。小飞侠笑得喷茶,哈哈,这就是我一贯的说话风格。
 
所以当张俊峰问我去哪里吃饭时,我就选在普罗旺斯。在彼得·梅尔的笔下"普罗旺斯"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地域名称,更代表了一种简单无忧、轻松慵懒的生活方式,一种宠辱不惊,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望天上云卷云舒的闲适意境。既然普罗旺斯代表如此优美的意境,当然会成为我的首选。
 
别笑我装小资,我确实是以一种非常优雅的姿态进入餐厅,点了香柠芝士鸡、曼特宁、提拉米苏等。我觉得菜肴特别可口,甜点特别香甜。这是心情大好的缘故吧。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点红酒,因为张俊峰曾和我说过,他不能喝酒,一喝就皮肤过敏。虽然我总觉得不能喝酒的男人缺少点味道,但是并不能影响我对他的好感。呵呵,我承认,这是第二个能让我产生好感的人。一般而言,当然只是对于我自己,能让我有好感的人,最后总是会慢慢喜欢上他,如果有机会,则会升华到爱。
 
席间交谈的都是废话。原谅我只谈过一次恋爱,那场高中时萌发的早恋没有教我男女第一次约会时应该说些什么话题。因为那时我和顾毛毛所有的话题都是彼此相熟的同学和老师,所以我不知道初初约会的男女们在席间是不是都会像我们这样,从大学生活谈起,然后谈到办公室里的趣事。不是我吹牛,其实我是个睿智的人,不管是同事间聚餐还是朋友间的聚会,我都是能活跃席间气氛的主旋律,常常妙语连珠。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和张俊峰之间的对话中却没有一处能体现我幽默的闪光点,不过还好,至少交谈甚欢。后来,小飞侠告诉我:"那是因为你对他有那么一点在乎,女人一旦开始在乎男人,就要收敛成淑女了。"
 
实在应该感谢那个夜晚的满天星光和姑苏城的潋滟水光。我们吃完饭走出来,店门前即是一条清澈的小河。水面上倒映着满天的星星,波光莹莹,周边美丽的夜景也达到了极致。若不是在姑苏,那会有这等美景。是啊,很少有一个城市的市中心会有纵横交错的小河,很少有一个城市的市中心的高楼不允许超过五层。因着这个古城的特殊,我们才有幸能不必抬头就能看到满天星光,而且水波里的星光,更是有种特别的美。
 
"今夜的星光真美,我们再走走如何,正好散步有利于消化。"张俊峰笑眯眯地看着我,但我能听出他话语中略微的紧张。
既然他说出了我心中所想,如果再装淑女矜持才是最大的笨蛋呢。我微笑地点头,低下脸掩饰心中的得意和满足。
 

在途中,我和他会不经意地碰到彼此的手臂,每每此时,我们会相视而笑。大概有十五次这样的碰触后,他涨红了脸抓了我的手。一点也没错,不是牵,而是抓。在我毫无意识之下,只感觉到有什么东西直接撞向我那冰凉的手,同样冰凉。我都有点懵了。一点都不夸张,五秒钟之后我才清醒过来。如果是电影特写,肯定是这样:男主角满脸通红,女主角双眼愣在前方,全身通电,然后像羊癫疯一样地抽搐一番,然后停止在那。我抬头看他,对上他的眼光,两个人的脸都像喝多了酒一样。我真是惊诧自己还能有那种第一次看到顾毛毛情书里"我爱你"时的心跳。不行了不行了,全身的血都往脑门里涌了,我要激动得脑溢血了。

 

我想张俊峰也一定如此。接下来他是不是要。。。然后说那三个字?

是的,他是说了三个字:"手好冷!"

我晕,是我的手还是你的手啊。如果是说我的手,还可以接受,如果是说自己的手,难道抓我手是为了取暖吗,我一定会一拳抡过去,去他妈的淑女形象。当然这些话只是在我心中过滤了一遍。

"小宝,你的手好冷,插我口袋里暖暖吧。"他抓着我的手往他口袋里塞。

 

我笑了,虽然不是我期盼的三个字,可是,却让我温暖得眼眶湿润。别说我易被感动,自己喜欢的人只要说一句好听的,就足以你感动到涕泪哗哗了。

以前顾毛毛经常对我大吼大叫惯了,有一天他突然主动发消息给我说:"老婆,你猜我在干吗?"

我一下激动得不行,回了一连串的字过去:"A.看电视B.打游戏C.洗澡D.洗衣服E.拿着手机发笑。。。"

他回了:"哈哈,全错,我在拉屎。"

可是我当时并没有意识到他也就只有在拉屎最最无赖和龌龊的时候想到我。

我感激万分地发过去:"老公,我发现今天你对我好好哦。"

顾毛毛一头雾水,其实换了任何人都是会搞不清状况,他说:"怎么说。"
"你今天都主动发消息给我,而且没有对我大吼大叫。"现在想来,自己真的是好容易满足。

难怪他后来回发:"没有啊,只要你乖,我一直会这样对你啊。"

好在我后来没有他想要的一直乖,否则我就一直只能在他拉屎的时候被他想起,思念里混着屎尿的臭味。这真是万幸。

我们继续散步,我感动着。两双冰凉的手窝在一个狭窄的空间里,迅速升温。当时,同时升温的,还有我们俩的感觉。

在初恋般的窃喜中,他把我送回了家。这个良好的开端,奠定了我们以后的友好交往。 
后来张俊峰开始常常找借口来我们公司,有时是送样报,有时是送策划稿,来的时候带一瓶光明酸奶给我。从我公司到他公司他每次要开半个小时的车才能达到。
我的同事们开始笑他:"是不是我们这里的美女特别多,所以不辞辛苦地跑来跑去啊?"
他笑着说:"是你们公司的纯净水特别甘甜,吸引着我呢。"他一直念念不忘我给他倒的第一杯水。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幸福来得太快,虽然我们的感情越来越好,但是我却有点双脚离地的不踏实不真切感。我怕这是一场华丽的梦境,醒来以后就什么都没有了。
所以我不敢告诉小飞侠韩晓默的第二春已经来了。
她有时会说要把他们杂志社某某有才之人介绍给我,但我总是不要,然后说:"宁可高傲地发霉,决不委屈地恋爱。"
她就会笑骂我:"你眼光这么高,以后嫁不出去啦。"
"我哪有高,我只是不甘心找一个比顾毛毛的差的。我一会要找个比他好的,过的比他幸福,我才会觉得对得起自己。"从前我总是这么说。
"你这么想一点意思都没有,即使你找到了又能怎么样呢,如果你心里还爱着他,就是你嫁给比尔盖茨也还是不会比他幸福,你的心魔还是不会让你好受的。你还是爱着顾毛毛的吧。"
"不爱,我只是想证明给他看,我并不是他想象中的那么差,我的身价还是很高的。"我完全明白小飞侠的意思,可是我的确无法战胜自己。
"如果你真不爱他了,何必再去在乎他对你的感觉呢!你应该把他完全抛开,让他丝毫不影响你的生活尤其是爱情,你找什么样的男人和他有什么搭界呢。"
"那我应该找什么样的男人呢?"
"或者有才或者有钱,且未婚。其他都是次要的。"小飞侠非常实在。她放弃了对他千依百顺的在外地的初恋男友,选择了会送她CHANEL香水的北欧男人(一丹麦风格家居店――北欧风情的店长,故如此称他)。
之所以她放弃初恋,她给我的理由是这样:"我不希望二十年后的同学聚会上,曾经是校花的我已经是皱纹横生、面色焦黄、衣服拖沓、满口徐普(徐州普通话)的庸俗的中年妇女。而你们都是流光溢彩、婀娜多姿的,我要自卑死的。"
我们都想在二十年后荣归故校,所以,我们有权选择多金的男人。也许是真的,情字的分量远远比不过一个钱字。
 
以前我总是会答应着小飞侠和她口中所谓有才有钱的人进行三人饭局,饭后擦擦嘴就走人。可是最近,我总是拒绝着她。如此聪明的她,当然会感觉不对劲,一个劲地追问我怎么啦。我以工作忙为由。
你们不要说我我有了异性没有人性,我是不想到处去说:"啊,你知道吗,我韩晓默又开始恋爱了。"因为,幸福是不应该拿来炫耀天下的。炫耀了,也许便会破灭。就像我以前,常常拿着我的顾毛毛到处说,认识我的人都知道顾毛毛,即使只是一面之交的。到最后,往往很多人对我的印象不深刻,却对我口中那个生动的顾毛毛形象的印象比较深刻。可是,你看,太过炫耀了,就什么都没有了。所以现在,我是如此小心翼翼地如宝贝着稀世珍宝一样地隐藏着我的新恋情,我怕它再一次消失。
 
可是,不久小飞侠就知道了。
那天她来我们公司玩,和我们主管――吴凌晨相谈甚欢。吴是个非常年轻的小伙子,有房有车,又是本地人,长得也很帅且有品味,不似那些庸俗的领导整天西装革履但会让人想起"衣冠禽兽"的字眼来。吴凌晨最钟爱的品牌是杰克琼斯,最看不起那些年纪轻轻就把什么鳄鱼啦金利来啦整套整套往身上加的如乡下暴发户。这点和我和小飞侠观点一样,我们把那些鳄鱼族们称之为土财主。
 
相谈甚欢中,小飞侠居然脱口而出:"韩晓默,你就和你们主管谈谈么好了。人家好歹也是小资人士。"
"不要胡说,她已经有了痴情追求者了。"吴凌晨就怕美女误会而错失机会,居然也脱口而出。
只有我,在他们的对话中一惊一咋。
"啊,是谁?"小飞侠本来就感觉不对劲,经吴一说马上来了兴趣。
"这个,这个,我不好说啊。"吴看到我正瞪着他。
"你走开――"小飞侠一下把我打到一边去了。
"不好意思啊,韩晓默。"吴凌晨飞快地看了我一眼,就开始添油加醋地向美女一一汇报了,那可比向老总汇报工作起劲得多了去了。
 
于是,至此,韩晓默的第二春完全浮出水面了。小飞侠说:"为了庆祝我们晓默找到男人,今晚我们一起去天府之乐为她开个告别单身的FB会。"天哪,我不但被他们当成话题,还要掏钱请客吃饭。早知道这样,我还不如单身呢。
 
也是要感谢那顿晚饭的,改变了我在办公室的的地位。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吃饭席间我们说的富有韩氏特色话语让他笑弯了腰,总之从那以后,吴凌晨开始对我委以重任了。
 
后来吴凌晨跟我说:"韩晓默,没想到你真的很幽默的,以前我以为你只会玩游戏。"
"部长,你这是损我吧。"
"没有没有,真觉得你的话很有意思。"
那天吃饭我们仨都是妙语连珠型的。真的,有时候对话也就像下棋一样,只有棋逢对手才能崩击出无穷乐趣来。
 
日子还是一天一天很快地过去了。我和张俊峰之间慢慢稳定了。他每天早上开个车穿越整个苏州城(他住南环,我住北环)来陪我吃早饭,完了以后把我送到公司,然后再穿越半个苏州城去上班。每天他都得六点钟就起来。说实在的,我也不想他天天来,因为我每天也都得六点半就起来做早饭。他每天这样来来回回的行程是45公里。
 
我们从来不吵架,每天的生活按部就班。我开始觉得缺少了点什么。以前和顾毛毛在一起的时候,从刚开始在一起,就每天要闹一次别扭,我尽情地撒娇,尽情地无理取闹,然后两人翻脸,又和好,比吵架前更好。我说吵架是感情的升华剂。可是吵多了也伤感情,慢慢我俩的感情就被吵得体无完肤了,然后他厌倦了。可是要是从来不吵架的感情呢,就永远如一摊死水,停步不前。
小飞侠说我应该知足了。很少有人会每天不厌其烦地开45公里 ,只为了和你吃个早饭的。你真是找抽,好好地想吵架。
 
好在,还是每天都有人陪我逗嘴的。在办公室里,我和吴凌晨越来越喜欢彼此调侃,以此为乐。我称他为少女少妇少奶杀手,他说我是十恶不赦。我说他不应该在公司说苏州话,他说我普通话不标准还整天唧唧喳喳。后来他就教我说儿化音,他说:"来,跟我说,蝴蝶,一碗,小鱼。"
我卷着舌头:"蝴蝶儿,一碗儿,小鱼儿。"
"笨啊,是蝴蝶,一碗,小鱼。"
"对啊,我说的不也是蝴蝶儿,一碗儿,小鱼儿吗?"
"晕,我服了你了。"
整个办公室的人哄堂大笑。这真是一种乐趣,枯燥单调的办公室生活因此变得非常精彩,对于我而言,是妙不可言。
 
我感冒了,咳嗽咳得厉害,咳的声音让人揪心。吴凌晨说:"得了,看你一个人在这里无亲无故的,放你半天假,去医院挂个水吧。"
"不用你可怜的,我咳啊咳啊咳习惯了。"
"你少来了,走吧,我送你去医院。"
头一次,我乖乖地听从了他的话,跟他上了车。呵呵,其实我心里就巴不得这样呢,还有小车送,爽歪歪啦!
 
路上,张俊峰打电话给我,晚上来接我吃饭。
我装可怜兮兮:"不行啊,我要去医院挂水了。"
"那我来接你去,晚上一块吃饭。"
"我已经在吴凌晨车上了,你到医院来吧。"
"好,等我。"
 
到了医院,吴凌晨带我挂了号,帮我拿了药,什么都弄好了。
我说:"你走吧,我没事的,反正一会张要来的。"
"那我等他来了再走吧。"
"随便你了,还是第一次见你对我这么好呢。"
"不是吧,我一直对下属是关心倍致的。"
"你?切,是啊,除了我这个下属。"
"那是因为没有一个下属会像你一样常常对领导出言不逊的。"
"我晕,是你每次先逗我的好不好?"
......
一直在聊天,半瓶水挂完了都不知不觉。
 
可是,张俊峰还没来,电话倒来了:"不好意思,小宝,我临时有个会议,不能来陪你了,等你挂完水来接你去吃饭好吗?"
我一句话没说,咚地一下就把手机给挂上了。
那是我第一次对他发脾气。我想,终于可以感情升温了。
 
吴凌晨莫名地看着我偷笑的脸,很不解地问:"你应该是愤怒还不是在这偷着乐吧?"
"呵呵,你不懂,我自有我的打算,我等着他来哄我呢。"
"唉,小女人啊。"
"小女人就小女人,我乐意。"
 
可是,真的没有想到,他居然到了我挂完水后半小时也没有来,连电话都没有。我当然不会主动打电话给他,带着有点郁闷的心情,但是不伤心(非常奇怪居然不伤心,如果是顾毛毛对我这样,我肯定是哭得大雨滂沱了)。
 
我坐着吴凌晨车跟着他去吃饭了。当然不是什么"普罗旺斯"餐厅,是老妈子火锅,两双沾满口水的筷头在一个锅里涮来涮去的那种。可是,我一点都不介意。
 
晚上回到家,居然看到张俊峰的车停在我们楼下。他看到我,非常着急地问:"你去哪里了,怎么这么晚?"
"去和同事吃饭了。"
"哦,我后来打你电话你关机了。喏,这是我给你买的消夜。"
我本来想发发小脾气,撒撒无理娇,可是突然就没了兴趣,觉得好烦,为什么会有一个人这样对我,而不是像顾毛毛一样,大吼大叫来显示对我关心:"你和哪个野男人去约会了,几天不管你就不得了了......",我多么怀念顾毛毛的大嗓门,多么怀念顾毛毛对我无穷大的霸占欲。为什么张俊峰每次对我都是温温吞吞的,难道苏州男人就是如此吗,没有太多的激情可以释放给我。可是,亲爱的张俊峰,你知道吗,我一个人已经孤寂了好久好久,我渴望被激情再一次燃烧。
 
我不理他,转身就上楼。他匆忙跟在我身后。我偷偷地做思想斗争,这么晚了,让他进门会不会发生一些什么,如果真发生,我应该顺从还是故作挣扎。靠,我不禁骂自己,你是不是多久没尝过男人了,闷骚得慌啊。
 
我不是,我当然不是。我只委身过顾毛毛。不是因为清高或者是洁癖,本来女人就如此,要有爱才能有性,不是吗?(风骚女子除外)而我不知道对张俊峰有没有爱。
 
两个人头碰头把消夜吃了,开始看电视。他搂着我,两个人都不说话,放的是最无聊的夜间新闻,哪家的狗咬伤了人,哪家的人偷走了别人的狗,不过如此,没有江苏台的新闻精彩,我看得呵欠连连。
 
"想睡了吗?"
"是啊,明天还得去上班。"我打着呵欠。
"那快去洗澡吧。"
我站起来去浴室。他怎么不说那我走了,而说快去洗澡。要命了,他该不会是今晚要留下了吧。我居然有点脸红,还有点紧张。一个澡洗了有一个小时才出来。
 
他见我出来了,似乎松了一口气:"终于出来了,我还以为你煤气中毒了。"爱怜地为我抚开眼前的头发。
我紧张地抬眼看他。接下来我该说什么。
还不如什么都不说,我直接就往卧室走。
他叫住我:"小宝。"
"呃?"
"过来。"
我听话地走过去。
"让我亲亲你。"他在我的脸上亲一下,然后是唇,蜻蜓戏水。"晚安。"
"呃,呃,晚安。"我竟然有点口吃了,实在是太吃惊了。
他开门就走了。那时是晚上12点多了。我隔壁的室友早就睡熟了。
 
第二天和小飞侠吃饭的时候说起这事情。小飞侠笑歪了嘴:"天哪,真看不出来,现在做媒体的还有这么君子的人。"
"你别笑了。你说他是不是不正常啊。"
"不,不,不,不是他不正常,是你自己的问题,是你让人不来劲。"然后飞快地瞄了一下我的胸脯。
"你要死了,居然开我玩笑。"
"哈哈哈哈哈。"
"不和你说笑,说真的呢。你说啊奇怪啦。"
"我说你也真是的,人家君子也怀疑啊,难道你希望他看到你就豺狼一样扑向你?"
"不希望。"
"那就对了,你知道吗,一个男人如果真的爱你,会尊重你,而不是只想着和你做爱。"
 
是吗?我想起顾毛毛,如果照那样的理论,我真的不知道他有没有爱过我,因为他只是想着和我做这种男娼女盗苟且之事,且每次都心急火燎。想到这里,我好伤心。顿时对张俊峰充满了感激之情,能被一个人这样尊重的爱着,我觉得好幸福。
 
而且,他从来不问我的过去。当然我也从来不会问他。首先我知道每一个人都有过去,而我自觉聪明,不愿意去吃那些陈年旧醋,而且还掉身价。第二我也知道,自己并非一张白纸,不能要求别人未涉江湖,更何况我总觉得有过人生阅历的男人才会比较稳重。
而他不问我,不去追究,或许是因为尊重我,或许是不想让我回想过去。
 
可是我还是常常想起顾毛毛,我在想他身边是否已经有了新的面孔,是否会幸福。虽然想,但并不想回到和他在一起的那些生活里去。所以,当可以出差去南京的时候,我第一反映就是要和他见面了。
 
可是我想起有一次出差去南京,我打电话给顾毛毛,真的是没想怎么样,只是想一起吃顿饭,我是个怀旧的人嘛。可是他收到我消息后,居然把手机小灵通全关了。我真的是很难过,后来回来后好伤心好伤心,写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我有时候想不通,为什么分了手的男女就会变成陌生人或者是敌人。我蹲在曾经我们住过的小区门口嚎啕大哭打电话给小飞侠。
小飞侠问我:"你还爱他吗?"
"我不知道,也许不爱。我不是想再回到他身边,我一个人生活要比和他在一起的时候快乐的多。"
"那你想向他显示你的快乐?"
"不是。"
小飞侠说:"女人去找旧情人,通常只有两个目的。她要来找他上床,报复现在对她不好的那个男人。或者,她现在很幸福,要来向他炫耀。你什么都不是,去找他干吗呢?"我听了她的话,擦干眼泪,独自去逛了湖南路,然后回酒店。

自从有了张俊峰,我去南京后就不会再想去找顾毛毛。当然也是因为那一次他的关机。 

有一次说到彼此喜欢的城市。我说我喜欢上海。张俊峰说也是,还有苏州,最不喜欢南京。我一惊,居然和我一样。我问他:"为甚么?"

他停了一停,似有犹豫,最后还是说了:"我以前女朋友去了南京工作,后来在那边就不回来了,在那重新找了个男朋友。"

这是我从来都不知道的。他那从来不说我从来不问的昨天。

我笑了:"我也是。"

"一样的经历吗?"

"不是,我也不喜欢南京。我以前男朋友在那里。"

彼此都无语了。原来我们的内心深处都还藏有一个人。我突然觉得很释然,这样很好,真的,我们的爱,虽然中间有条隙缝没有完全合拢,但是,不完美的东西才是最令人期待的。

我决定,以后要好好地去爱他,只为了我们曾经的爱情都遗失在南京,既然同是天涯沦落人,我们就要好好珍惜和相爱了。

我对他说:"我们以后好好过,过得比他们都好,好不好。然后忘记他们,我们只在乎我们彼此好不好?"

他用力地点头,拥住我。

我想到此我应该打住了,在此期间,我曾动摇过,我曾想过或许能说会道逗我开心的吴凌晨会更适合我,我曾经觉得除了我那亲爱的顾毛毛,我不会再去谈恋爱了。 

可是外面的阳光这么灿烂,我拉着张俊峰的手,第一次,主动地说:"今天我们去苏州乐园。"

(完)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4月19日, 星期二 14:34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谁是我的Mr Right?(一)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4月6日, 星期三 15:53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遇见
遇见
2005-3-5
 
这个温暖的三月初春的午后,听音乐看碟码字是最惬意的生活。可是心里还是空落落的,总有些期盼无法填满。
 
打开西祠,在搜索栏里打上"失所琉璃"。她是我的好朋友,见证了我在爱情伤痛里的所有成长。在她去年大年初二的一张帖子里,她说"今天好象零下6度,手和脚都是冷的.在搜索栏里打了"傻瓜默默私语哦",然后看见一版面的文章,全是默默的.三十五篇.里面全是默默的成长. 零点后我开始看默默所有的文章,一篇不漏的,从11.1日的第一篇,一直到<致my琉璃>.我在里面看见自己的回帖.在我还没回帖前有两次默默提到了"流离失所"。我第一次回她的帖是在<穿耳洞的痛>,我的耳洞和默默一样,四个.四四如意的四.但却是不对称的四.看着一版面都是"傻瓜默默私语哦"的文章,有种满足感,好象是自己的文章一样.看着默默从不开心徘徊走到今天快乐而坚强的样子,即使她偶尔还会想起那疼痛,但相信她知道,都过去了."
 
那是前年的此时,我以为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可是正如她所说,偶尔想起会疼痛。搜索自己以前那个ID为傻瓜默默私语哦的帖,看那时碎了一地的心伤。还是有泪光掠过,模糊了一脸。
 
爱情是什么?在一个人早把你忘记时,你还在回忆,甚至有点痴迷于那种绝望,这就是爱情。我感觉绝望。一直还是,还是忘不了在16岁仲夏初初遇见的那个男人——给过我灿烂的笑容,青涩的初吻,强烈的感情。我看着他从一脸的青春豆蜕变成为一个皮肤光洁穿最新款BOSS休闲西服喷Kanebo青草味香水的成熟男人。即使,那么多年过去了,还是常常在夜深人静时想起。别人都说,自恋的人总是喜欢把自己陷入往事里不肯出来。我不算太自恋,但是非常执着,并且善于把伤害扩大化,一旦受伤,就把自己看成血友病患者,血流不止,直至死去。
 
于是,我总是把自己保护得非常非常闭塞,如一只自缚的茧。即使遇到了待我好的男人,也不肯轻易开启心扉。人的一生会遇见很多人,有的人来了又走了,可是却只有一个人他来到你面前就永远不会离开了,因为他住在了你心里。我们的心里都有这样的一个人。所以宁愿爱我的人渐远去,宁愿一个人看书旅行对话谈心。其实有时候真得糊涂了,是真的在害怕还是因为还是放不下。
 
渐渐又习惯一个人了,工作学习生活。那些友情,爱情渐离我远去。曾经有那么多朋友对我说,我要我们一直在一起,一直好下去,直至天荒地老海枯石烂。那些朋友都是我的患难知己,我相信患难的真情。可是,为什么爱的最后出口总是分离呢?爱来了,热烈过,又走了。曾经希望自己能找到一个温暖的地方一个温暖的人可以让我停驻,让我流离失所的内心平复,让我动荡不安的灵魂平静。现在终于知道,这个希望是如此奢侈,能再次遇见这样的一个人是如此困难。而我,早已错过。面对流逝的苍白岁月,我无能为力。
 
想起以前的个性签名:我遇见谁,会有怎样的对白;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结果,这个意外一点都不美丽,只能无语。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3月19日, 星期六 14: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顾问:
  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给你发信。很多原因和契机让我鼓足了勇气,最后一次流着泪告诉你我的心情。或许你不会知道,在我们分手后,每一次我给你发消息,我都是笑着的,即使你用很难听的话来说我,我还是笑着的,并且,双眼会露出残忍的凶恶的光。我是那么的恨你,恨不得将你碎尸万段,我常常在内心诅咒你,诅咒你不会有好的报应,诅咒你娶不到真心相爱的女子,诅咒你将来的老婆给你带绿帽子。女人,就是这样,一旦心存愤恨,就会心肠歹毒。可是,又是那么的矛盾,在我内心平静的时候,我希望你会过得幸福,过得洒脱,过得富足。如果我想到你以后如果生活的不好时,我还是会心痛。

  昨天我看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终于知道,你没有什么错的,爱情本来就如此,男人本来也就如此。易忘是你们的天性。只是我太狭隘了,别的女人可以只是心怀感恩心存回忆地去面对,而我为什么偏偏要如此偏激呢,的确,是我太偏激了,是我的性格错误。

 今天,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打开了这个邮箱,因为有了新的邮箱,我已经好久没用这个了。我删除了256封垃圾邮件,然后看到收件箱里还有几封,寄件人是guwen19831983@sohu.com,我打开了。我看到你以前写给我的那些信件,还有我们的合照。你永远也不会想到我当时的感觉。我犹如在看两个陌生人的通信。我不知道的确是对你没有感情了还是已经麻木了。我没有任何感触。直到我看到你那封"至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女孩"。日期是2004年1月8日00:03分发的,那是我们第一次分手以后。你说,"无意间发现你在版上的留言,真的很震惊。从中了解了些你近期的生活,包夜,抽烟。一切曾经我最痛恨你做的事,你都尝试着。莫名的心痛,或许你觉得好笑(这样残忍的一个男人会有吗?)。有!!!!而且非常!!!失恋不等于"堕落"。否则,我内心永远不安。"。我看到这封信时,我哭了,真的又哭了,我有多久没有因你而哭了?好像很久很久了,在我心里,你是我不共戴天的仇人,而我,却为你哭。

 不是因为你心存内疚,不是因为感动,我哭是因为我难过。我真的很难过。我们第一次分手时,好像闹得也很凶。可是过后,当知道我如此"堕落"时,你却说非常的心痛。我难过是因为我知道,这一次不管我有多么堕落,你都不会再对我有心痛了。我知道,你对我的恨绝不亚于我对你的恨。我们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不是朋友,不是陌路,而是敌人。或许这一切都是我一手造成的,是我咎由自取。可是你无法明白或许也永远不会相信,其实,我的内心不是这样想的,我从来不想这样做的,我不愿伤害你,也从来不愿让自己的形象在你心中变成一个泼辣、疯狂、神经质、自私、没有自尊、不自重的女疯子。因为我曾经那样狂烈地爱过你,而且在以后漫长的若干岁月里,我或许依旧会把你放在心里的某个角落里。所以,我从来不想在你面前爆发成一个没有素质的泼妇。可是,很多时候,愤怒和绝望同时袭来的时候,理智从来斗不过他们。所以,我不求你原谅的曾经很多次放纵的无理取闹,只请求你相信我,我其实也不想这样做的。

 我想我要告诉你我当时的那些想法。或许现在看来是无所谓了。但是,我还是要说。我内心的痛苦,还有后悔。不是后悔和你谈恋爱,而是后悔自己每一次的冲动。往往很多时候,我知道如果我再一个劲地拨打你的电话,或许像蜜糖一样死命地粘着你,你一定会发脾气了,你一定会和我说分手了。其实,你每一次要和我闹分手或者要和我吵架,我都预感到了。而我也知道,一切只是因为你不再爱我了,因为当你爱我的时候,你从来对我温柔体贴,从来不会对我大呼小叫。我真的每次都知道,而你常常大声叫道:"问你妈去,你这样子像什么,疯子,我操你妈,傻东西。老东西。"你肯定不懂女人的心思,当她们哭着说要分手时,只是希望能被你挽留,这样子会让她们觉得自己备受重视。所以,我以前常常会说我们分手吧。而后来,是真的害怕了,我怕你真的又和我分手,所以我常常问,你是不是想和我分手了,你是不是又想和我分手了。而我,是多么希望被你挽留,多么希望你能斩钉截铁地说,不是!

 我知道,你和我分手对你来说,是一种解脱。或许,对我也是。和你在一起时,我常常很害怕,有些小心翼翼。你记不记得你曾经对我说,你变了,变得没有个性了。那是很久以前了,当时你还是爱着我的。那时我们吵过一次很厉害的架,那是我第一次向你低头,以前都是你先求和的。从那时开始,我才真正发现你在我心中的地位,绝不亚于父母。从此以后,我对你有点低声下气了。而你却说喜欢原来那个有个性的我。我想我是对爱情不了解的,还是爱情本来就是这样,如流沙,你越想抓的紧,它越是露得快。或者也叫犯贱。当你爱我很深的时候,我对你不好,你却巴结着我;当你开始平淡时,我却深深地爱着你,反过来巴结你。或许就如你认为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真的是吗??

  有好多事情我想告诉你。那些美好的回忆和残忍的现实。可是,我已经说得够多了,更何况多说也没有意思。我想你都已经忘记了,而且就是记得又能怎么样呢?你记得你曾经在濠河边拿着我的手说,我以后永远不会让你的手上长茧的吗?你还记得实验中学那的河边树丛吗?你还记得那个春节里的电影院吗?你还记得文峰饭店前面的那个树林吗?你还记得那些烈日下的午后时光吗?呵呵,你看,年轻的我们早就离去了,流光飞舞,我们再也回不去了。只是若干年后,你还会记得那个在虎距路的出租屋里 ,蹲在洗衣机前为你仔细搓白衬衫的小小的女子吗?

 不是向你索爱,不是向你索债。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结局的,我们也是。我认命。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3月14日, 星期一 15:16  回复(3) |  引用(0) 加入博采

爱情宣言

我相信婴儿的眼睛
我不信说谎的心
我相信患难的真情
我不信生生世世的约定
是不是变成石堆
我的心就不会再痛
是不是别开头去
你就感觉不到我的深情
这是我的爱情宣言
我要告诉全世界
——齐秦《爱情宣言》
 
朴尔敏在《东方》版里发帖说,给你一个机会,让你大声说出你的爱情宣言。然后她会在东方情人节特刊上免费登出来。

我留言了。我想这或许就是我送给他最后一个情人节礼物了。不是说男人也有虚荣心的吗,更何况他是狮子座的,他会觉得非常有面子。一直以来,他也喜欢追求这样的引人注目。

他看到我的虚构的文字,<<无言的结局>>。然后打破常规地主动发消息问我是不是真实的故事。原来男人比女人还要在乎对方是否忠于他。即使分了手后也要追究到底。当然不是真的。可是对于他的质问和怀疑,我还是非常愤怒的。原来,他并没有自信到相信他对于我来说是有巨大的魅力和影响的。原来,他还对我没有信任感。他这样的想法亵渎了我对他的爱也亵渎了我的思想和感情。我是有愤怒和伤心的。

但是,都过去了,不是吗?我说我不解释,没有必要解释了。他说生活在故事里的女人一般都是这样的。那是怎样呢。更何况我没有自恋到把每一个琼瑶故事里的女主角都换成自己。他看完后是释然的,那种释然只是用来掩饰他心中的内疚。为了成全他内心好受点,我没有说破。

东方的情人节特刊好象是正好在情人节上市。的确,这是我送给他的最后的情人节礼物了。很特别,比以往的都特别。我说我答应你,会好好过,请你也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我狼狈退出。

写的多好,自己都为自己感动了。其实我只是在作秀。内心的疼痛只有自己知道的。想起奶茶的那首成全。眼泪汪汪。一个人的成全,好过三个人的痛苦。对于他来说,是这三个人,他,他父母。他父母坚决反对我们在一起。

我想我这样做是否太煽情。无所谓了,让我最后煽情一下吧。以后一定会好好过日子,过那种平淡如水波澜不惊的日子。

想我也算是个感性的人,只是不性感而已。如此而已。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3月6日, 星期日 11:32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给所有失恋中的朋友和自己
 

 

 

给所有失恋中的朋友和自己
 
失恋,失去恋爱,一个瞬间动词。之所以说失恋中,是指陷在里面还未走出来的人。他们,包括我自己,必定是非常痛苦,而且还在挣扎,如溺水的人一样地挣扎,企图能在绝望中抓住起死回生的浮木。
 
但是,请相信这样一句话:无论你是否愿意,时间流逝,会让你忘记一个人。虽然这是一句老得发烂的话,但是,每一句经过时间沉淀后依旧广为流传的话都有它经典之处。我们无法忘记一个人,往往不是因为对方有多么难忘,而是因为我们有多么依恋和执着。
 
我们可以执着,但不要极端。还能执着于爱,说明你还是善良,内心还有一片纯净的天空。如果极端了,那就是一种说法了。
性格能控制命运。真的。如果你性格极端,时间也要向你投降的。
 
可以想办法挽回,可以感动他一下。如果他对你还有情谊,如果你们之间的缘分未尽,如果你们之间的爱情还未烟飞灰殆,那么,他若回头,请对他微笑。而不要再追究过往谁对谁错。
如果他心已绝,那么就不要强求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当爱情消逝了,你尽过努力却仍然无法挽回,那么,也就应该心甘情愿地放手了。
 
允许自己悲伤。但不能放任和沉浸于此。不要把自己想象成琼瑶故事中一脸苦相的女主角。即使他不爱你了,我也会等他,我会为他做任何事。这不是对他的宽容,而是对自己的残忍。你再怎么对他,他也不会感动。你对他的看法,他不会同意,你继续对他好,他也不会领情。他只会觉得烦,认为你不肯相信他已经不爱你了。
 
曾经,我试图让他懂得什么叫真爱。我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爱就是真爱。我让他看我喜欢的书籍,让他看我的日记,让他看版里那些感人的文字。我试图改变他的爱情观。可是一切都是徒劳。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们都无法改变对方,何况是分开之后呢。
 
可以不甘心,但不要怀恨。不要让那些已经永远没有可能回来的人成为你的负担。惟其如此,我们才能够真正放开,重新开始。最好的爱情是两个人彼此做个伴,才不是这样痛苦的。
 
不要对已经分手的他再存有期待和幻想了。我们期待的,永远应该是下一个。或许,这次恋爱让你投入了很多精力和感情,失去了它,就像失去了水分的花一样迅速枯萎凋谢。但是你要知道,来年春天,它依旧会开成一片妖艳。
 
要一直往前看。即使前途迷茫,也可以看看身边。每个人都有失恋的时候,那些幸福的人,也曾经经历。只要你踏出这一步,接下来你也是那个人人羡慕的幸福人。不要不相信,不要觉得自己和别人是不同的,不要觉得自己是那种为爱痴狂到无法重新开始的。我们都是凡人,你只是比较执着,花的时间比别人长一点而已。
 
可以号啕大哭。但千万不要像电视里一样,大哭之后,拿起刀片在手腕上轻轻割一刀。那是电视,不是真的,他们不会痛,他们的血只是番茄酱。而你如果那样做,那可是你母亲含辛茹苦怀胎十月的心血。当你拿起刀片时,请想到你的父母,朋友。在那个没有良心人眼中,你是过时的衣物,但在爱你的人眼里,你永远是他们手心里的宝。为一个不值得的人放弃那么多关爱你的人,这是连芝麻都没有抓到你就丢了西瓜了。
 
如果你实在很难受,很伤心。不要闷在心里,一定要找个出口宣泄出来。找朋友诉苦,然后一起痛骂那个让你伤心的人,然后去KTV唱歌,和朋友一起闹作一团。什么都可以。但是,不要暴饮暴食。据我所知,有很多女孩,在失恋后喜欢大吃。千万不要,虐待了自己的胃也虐待了自己的美丽。我们好不容易维持了曼妙的身材,不要破坏,因为我们还有下一次恋爱。
 
千万不要堕落。不要以为堕落会使他内疚。不会,他只会想,幸好幸好,如果当初我不把她踢她,现在我要戴多少顶绿帽子。在他看来,你的堕落不是他的过错,是你的本性所在。
 
把失恋当成一种财富去珍惜。这样才会让我们下一次的恋爱更精彩。因为经历过,所以会把男人看得更准。会在第一次恋爱中学到很多的东西,知道什么是恋爱的大忌,什么是恋爱的调和剂,什么是恋爱的甜蜜剂,怎样才能顺利把恋爱修成正果。
 
失恋真的没有什么大不了。学会笑着面对它。不要觉得自己现在一无所有。我们还有很多很多。
 
喜宝说,我一直希望得到很多很多爱,如果没有爱,很多很多钱也好的。如果两者都没有,我还有健康,我其实并不贫乏。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3月6日, 星期日 11:31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That loveletters' history

That loveletters' history

现在谁还会写情书?

我有过很多封情书,也写过很多封情书。包括随意从作业本上撕下来就写的字条,折成心型的粉红色信纸上的甜言蜜语,还有用黑色碳素笔写在白色纸巾上的优美诗句。我记得,那黑色颜料渗透了好几层纸巾。

我那些美丽的情书,在吵架后的愤懑中,被我撕得一干二净。记得有个写字的女人曾说,千万不要做撕照片烧信这种只有三流电视剧中才有的事情。可是,在愤怒里,只要能发泄做什么都好。只是,如今有点追悔,那些美妙的字句。当时的文思绝不亚于徐志摩。

我记得,我曾把我的一大本厚厚的日记当做情书送给一个男人。然后,他一直看到半夜好几点。他说我的文笔很好。呵呵,我要的当然不是这句话。可是,现在,任我怎么向他要回我当时的日记也不肯还给我。我当然知道,是为了留念,很少有女人,会像我这样写得如此痴情。

那些当时文思如泉涌的优美字句构成的情书我已忘记了它的所有内容。可是,依旧清晰记得写下它们时的酸酸甜甜的心情。现在我才知道,我这样自恋的女人,爱上的哪是那个男人,只是我当时的自我感觉而已。当时,我把自己看成了张爱铃,于千万之人中遇到我想要遇见的人,没有早一步,没有晚一步,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哦,原来你也在这里。呵呵,你看多浪漫。我就为了这不停不停不停地写着,然后一封一封地交给他,有时偷偷地塞在他衣服袋里,有时悄悄地放在他的眼睛盒里,有时红着脸直接塞到他手里。那时,我那小女儿的羞涩心态真是发挥得淋漓尽致。可是现在呢,我的脸皮厚得可以在办公室里和那些小男生调戏。

就是这样长大的。那些渐行渐远的情书时代。见证了我们所有人的成长。只是它们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我记得曾经在快餐店里歪歪扭扭写下的字,被贴在留言板上,再次去的时候我们手牵手去寻找,在一大片粉红粉蓝粉黄粉紫中找到自己的那一张,然后相视而笑。现在,再去看,那块留言板变成了广告栏了。

曾在濠河边的树杆上刻下彼此的名字,和心心相印。夏天,躲在大片的树阴下,靠在刻着名字的树干上,激情拥吻。而现在,那里早就拆迁,变成广场了。

在商场走散,我跑到服务台,在广播里喊,问问小朋友,问问小朋友,你的妈妈正在找你,请速到一楼服务台。然后,看到他焦急的身影出现在电梯口,我飞快地跑过去,扑进他的怀里。而如今,年纪真的可以当妈妈了。

......

我们终于再也回不去了。那些遥远的有情书有爱情有夏天灿烂阳光的时代。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3月6日, 星期日 11:23  回复(1) |  引用(0) 加入博采

一直在找一个人

琉璃说,她一直在找一个人,他的手会很大手心会很温暖。她说每到冬天我都觉得自己过不了这个冬天.天冷.心冷.害怕过冬.同时也拒绝别人的接近.没有道理的固执.也许是还没有遇到那一个人.
 
可是现在,她终于找到了。她说要不是那天他伸出的手那么温暖。那天在商贸负一楼他握紧了她冰冷的手.
 
看到他们一起拍的大头贴,脸贴着脸笑着。我感到开心,为琉璃开心。也许今年的冬天她不会再怕冷了吧。她说默默你也快找一个吧。我笑着说好。
 
想起我们那些支离破碎的岁月。半夜里,我们流着泪发消息说可不可以不要爱情。在湖南路的麦当劳里,就着两杯咖啡,整整地说了一个下午的话。我们都说已经用尽力气去爱过了,以后再也不会爱了,因为爱无能。一次又一次地,我们拒绝了别人,我们坚守着自己已经死去的爱情。我们总说自己和别人是不一样的,我们是那种一旦去爱,就会把爱情当烟花一样来放,燃尽了就再也不会也没有能力重来一次了。
 
我们都重拾破碎的过去。我们同样如初恋般那样欢喜地投入爱里。我们一遍一遍地问,有多少爱可以重来。然后,琉璃再次哭着给我发消息,她说默默爱火是不可以重燃的一旦重燃,从前那些美丽的回忆也会化为乌有。
 
可是我不相信,我一直觉得只要你去坚持,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我没有想过, 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我重蹈琉璃的覆辙。结果是,这回轮到我哭。
 
是谁说的,破镜重圆是要有前提的,只有其中的一方彻底改变了,才可能会重新在一起。我们都是固执的人,在爱着的时候都未曾为对方改变什么,怎么可能会在受伤的爱里改变呢。
纠缠在一起,能给我们快乐的,只有身体。
 
当身和心分离得越来越远时,一切都会终结
 
于是我努力去忘记。可是越想忘越难忘。每夜每夜的梦里纠缠,每时每刻的思念煎熬。痛不欲生的是自己的心。
 
有人说认命吧。我说不。我不认命。那你想怎样呢。我说唯有死。谁死。我说我们。哈哈。
当然是开玩笑的。爱情从来就是一件千回百转的事情。总有人被伤害,总有人被遗忘。自我安慰的话是,曾经爱过,总好过从未碰头。可是,这是多么自欺欺人而又无奈的话。
 
好在,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无论再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我们都释然了。只是释然。琉璃说聪明的人,从来都不报复,他们微笑着,转身离开,重新开始。
 
我不是聪明的人,可是我也不笨。岁月催人老,爱情能让人忘记时间,时间也能让人忘记爱情。来来去去,宿命因缘,皆如此。
 
我坦然。继续平静生活。告诉自己相信适合自己的半个圆依旧在不远处等待我。而对于他,如果没法忘记他,就不要忘记好了。真正的忘记,是不需要努力的。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2月2日, 星期三 17:08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

褒爱情之汤

翻开以前的日记,看到本子最后记着各种食谱。大多数是教你如何褒美味靓丽又营养的汤。

看到大多数都是毛毛喜欢喝的。汤的做法及调料在我看来是如此的复杂和繁琐,但那时却乐此不疲地反复操作。那时因为有爱吧。当爱情强烈时,我们确实可以做任何事。包括心甘情愿把纤纤玉手变得粗笨长茧。

同一盅汤,我往往是褒过好几次以后才能略微掌握其火候和调料。我这个笨女人,对待爱情也是如此。总上在同一个地方跌了又跌。在同一个事情上纠缠很久。明明知道上次就因为那样吵架了才分手的,可偏偏这一次还是那样吵。而分过之后,我总是后悔,如果当时能控制自己一下,不和他吵,或许我们现在还在一起。像我这样的女人,总是忘记教训,注定是要吃苦的。

看酸菜肚片汤的做法。材料:猪肚一个,酸菜150克,笋一支。高汤6碗,盐一小勺,麻油少许。做法:猪肚两面搓洗干净,入热水略烫一下, 切片状;酸菜冲去浸汁,切取叶梗部分成小段;笋去壳洗净,切成薄片备用。高汤入锅煮滚,放入肚片、酸菜、笋片同煮,等高汤滚时加盐调味,改用小火继续炖煮10--15分钟,见肚片酥软即可熄火。上桌前,滴麻油少许。

发现爱情其实和炖汤是一样的。得把料都配齐了。细心、耐心、爱心、宽容、信任、理解。。。都是爱情之汤必备的上等料。如果要把它做的更有滋有味,不妨再加一点点的争吵、赌气、眼泪。但记住,千万不能放多了。这和炖汤时的盐味精麻油一样,不小心放多了就会坏了整锅汤。前面的努力全都前功尽弃。只剩下苦味。

如果要把爱情之汤做得靓丽又美味。要讲究火候。经营爱情是要技巧的,注意,是技巧而不是手段。如放风筝一样,只要他不挣脱开线,请允许他高飞,这样你才能收放自如。爱情的坚贞不是体现在时刻粘在一起,他每天对你说我爱你每天给你买玫瑰,而是在穿越了时间和空间的,经历了所有的纷纷扰扰一切的苦难离别后他还是在原地等着你对着你微笑,这才是坚贞的爱情。

要有耐心。往往文火慢炖出来的汤才是美味又营养的。爱情亦如此。所以不要操之过急——所谓的欲速则不达。每一段爱情的开始,都是甜蜜又激情的。因为对方是如此美好又可爱。那是带点面具的美好。他们把自己的缺点和真性情隐藏,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给对方看。但时间长了,他们会疲倦每天压抑掩饰自己,这时才会显露真实的自我。如果,在经过了很多次的争吵,看过了很多对方的恶习和缺点以后,依旧深爱着彼此,真正从内心能容忍他的一切坏习惯并决定帮助他改变,那样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

原来我居然懂得这么多经营爱情的道理。可是,为什么,在爱着的时候就忘了火候,只知道张望对方呢?

 


- 作者: 蔷薇默默 2005年01月30日, 星期日 10:57  回复(0) |  引用(0) 加入博采